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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志是中国古代历史研究的重要资料。学者利用墓志时,主要着眼于其内容的史料价值以及作为文本和葬具的形成过程,关注墓志形成与刊刻年代的人物史事,但较少将墓志视作“地方文献”,探讨其发现、典藏、流传与地域社会文化的关联。本文聚焦北宋鄞县儒士王说墓志拓片与宗谱录文之间的文字差异,通过梳理墓志发现与流传过程,推断文本差异的成因及与地方文献的关系。王说墓志谱本、拓本等不同“版本”的出现,源于晚清王说墓盗掘案的诉讼波折与舆论风潮。墓志原石被毁后,内容不完整的录文抄件流传于世,而宁波地方士绅编纂乡邦文献与整理乡贤掌故,王氏后裔为宗族建设而编纂族谱,金石藏家传布与收藏拓片,均不同程度地利用墓志录文,从而影响了族谱、方志及石刻拓片的面貌。本研究意在说明,学者除了以墓志校订明清地方文献、爬梳宋元史事外,还应重视墓志史料本身的“地方性”,即将其发现、典藏、流传置于地域社会环境中,思考文献生成与流传同宗族建设、地方文化传统构建的密切关联。
Abstract:Epitaphs are important materials for studying ancient Chinese history. Scholars have mainly focused on the historical value of their content,the process of their formation as texts or burial objects,and the figures and events related to the time when the epitaphs were created and inscribed.However,they have rarely regarded epitaphs as“local documents”to explore their connections with discovery,collection,circulation,and local social culture. This paper focuses on the textual discrepancies between the rubbing of the epitaph of Wang Yue,a scholar-official from Yin County of Ming Prefecture during the Northern Song Dynasty,and the recorded text in the genealogy. By sorting out the process of the epitaph's discovery and circulation,it infers the causes of textual differences and their relationship with local documents. This study intends to illustrate that in addition to using epitaphs to collate local documents of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and sort out historical events of the Song and Yuan dynasties,scholars should also pay attention to the“locality”of epitaph materials themselves. That is,scholars should situate their discovery,collection,and circulation within the local social environment,and consider the close connections between document generation and circulation,clan construction,and the shaping of local cultural traditions.
1.陈爽:《中古墓志研究三题》,载刘晓、雷闻主编《隋唐辽宋金元史论丛》第7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版。
2 .邓小南:《何澹与南宋龙泉何氏家族》,《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2期。
3 .何兆泉:《宋元族谱整理研究述论》,载包伟民、刘后滨主编《唐宋历史评论》第7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
4 .近藤一成:『宋代中國科擧社會の研究』,汲古書院2009年版。
5 .陆扬:《从墓志的史料分析走向墓志的史学分析——以〈新出魏晋南北朝墓志疏证〉为中心》,《中华文史论丛》2006年第4期。
6 .刘子琪:《钱选〈四明桃源图〉辨疑》,《中国书画》2016年第5期。
7 .仇鹿鸣:《十余年来中古墓志整理与刊布情况述评》,载包伟民、刘后滨主编《唐宋历史评论》第4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
8 .魏峰:《宋代迁徙官僚家族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
9 .魏峰:《文天祥文集〈瑞山康氏族谱序〉考》,载包伟民、刘后滨主编《唐宋历史评论》第9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2年版。
10 .吴铮强:《宋元明时期苍坡李氏家族变迁史——兼论所谓的宋元明转型问题》,《浙江社会科学》2017年第11期。
11 .郑嘉励:《读墓:南宋的墓葬与礼俗》,浙江人民出版社2022年版。
12 .张如安:《儒雅名世,清白传家——宋代鄞县桃源王氏家族考述》,载宁波海曙桃源书院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编《桃源书院》,宁波出版社2018年版。
(1)饶伟新讨论族谱对于乡村社区建构与社会生活的历史意义,曾着力区分“文献”“文本”两组概念。前者侧重典籍文字内容,后者则侧重地方社会建构的符号意义与象征系统,及其蕴含的社会历史过程(参见饶伟新主编:《族谱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4~6页)。本文研究墓志,也侧重其在不同历史时期与明州地域社会与文化建构的关联,但考虑到历史上人们主要还是将墓志文字作为“文献”加以传抄著录,并据其考证校勘其他地方文献,因此本文还是使用“地方文献”的概念,意在将其置于地方文献源流与社会文化建构脉络中,理解其历史意义。
(2)胡榘等纂修:宋刻本《宝庆四明志》卷8《叙人·先贤事迹》,载《中华再造善本·唐宋编》史部第86,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1年版,第14页b~16页a。
(3)楼钥:《楼钥集》卷107《朝议大夫秘阁修撰致仕王公墓志铭》,浙江古籍出版社2010年点校本,第1839页。
(4)袁桷:《延祐四明志》卷6《人物考·史忠定十二先生赞》,载中华书局编辑部《宋元方志丛刊》第6册,中华书局1990年影印本,第6221页上栏。
(5)民国己未重修《桃源王氏宗谱》卷6《历代世录》载:“宋宁宗时入太学,修明州府志,理宗淳祐七年登张渊微榜进士第。”(王隆惠等纂修,第16页b)。根据万历丙申王宗学《宗谱序》,明代宗谱体例与内容为:一、谱例;二、系图;三、世录;四、齿序;五、古迹;六、存遗。(《王氏宗谱》卷1《宗谱序》)民国《桃源王氏宗谱》体例与之颇为相似。
(6)闻性道:《康熙鄞县志》卷12《人物》,宁波出版社2018年影印本,第271~272页上栏;《桃源王氏宗谱》卷12,第1页。全祖望认为,《康熙鄞县志》当抄自王氏族谱。此外,臧麟炳《桃源乡志》卷3《醇儒》(方志出版社2006年点校本,第78~79页)叙王致事迹,亦多处引述此墓志内容。
(7)全祖望:《辨鄞江先生墓志》,载《全祖望集汇校集注》第4册《鲒埼亭集外编》卷48,上海古籍出版社2021年点校本,第1796页。钱大昕亦赞同此说,参见《潜研堂文集》卷19《王鄞江墓志不可信》。事实上,墓志言“庆历五年,安石为鄞令”,王安石庆历七年始知鄞县,时间不符,显然为伪作。(参见钱大昕:《潜研堂文集》卷19《王鄞江墓志不可信》,载《潜研堂集(上)》,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312页)
(8)《桃源王氏宗谱》卷13《桃源王公传》,第1~2页a。
(1)《桃源王氏宗谱》卷3《古迹》,第1页b~2页a。
(2)原作现藏于上海博物馆,收入浙江大学中国古代书画研究中心编《元画全集》第2卷第1册,浙江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26~32页。
(3)章国庆:《明州历代碑碣墓志汇编·唐五代宋元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版,第87~88页。
(4)骆兆平、谢典勋编著:《天一阁碑帖目录汇编》,上海辞书出版社2012年版,第83页。
(5)章国庆:《明州历代碑碣墓志汇编·唐五代宋元卷》,第88页。
(6)胡榘等纂修:宋刻本《宝庆四明志》卷8《叙人·先贤事迹》,第14页a。
(7)张传宝等纂修:《鄞县通志·文献志·碑碣分类考略》,载《中国地方志集成·浙江府县志辑》第17册,上海书店1993年版,第638页。
(1)何锡俨、吴潮编:《刑案汇览续编》卷12《刑律·贼盗·发冢》,法律出版社2007年点校本,第532页。
(2)何锡俨、吴潮编:《刑案汇览续编》卷12《刑律·贼盗·发冢》,法律出版社2007年点校本,第532页。
(3)此言当非谦辞。《恢复桃源公墓山记》称王说墓道光十八年被盗、十九年重葬,与徐时栋等当事人及官府司法文书所述时间不同,明显有误。盖因此文本诸各方传说,故而致误。
(4)徐时栋:《烟屿楼文集》卷39《重葬宋儒王桃源先生祭文有序》(癸卯,道光二十三年),载宁波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整理《徐时栋集》第1册,宁波出版社2016年影印本,第309页上栏。
(5)王梓材、冯云濠编:《宋元学案补遗》卷6《士刘诸儒学案·鄞江家学》,中华书局2016年版,第727页。
(6)韩崇:《宝铁斋金石文跋尾》卷中,载《丛书集成初编》,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20页。
(7)王定洋:《重修桃源公墓山记》,载《桃源王氏宗谱》卷16,第1页a。
(8)徐时栋:《重葬宋儒王桃源先生祭文有序》,第309页下栏。
(1)王梓材、冯云濠编:《宋元学案补遗》卷6《士刘诸儒学案·鄞江家学》,第727页。
(2)《墓山记》,载《桃源王氏宗谱》卷16,第2页。
(3)徐时栋:《烟屿楼文集》卷7《朱青石传》,第82页下栏。
(4)王梓材、冯云濠编:《宋元学案补遗》卷6《士刘诸儒学案·鄞江家学》,第727页。
(5)《墓山记》,载《桃源王氏宗谱》卷16,第1页b。
(6)徐时栋:《重葬宋儒王桃源先生祭文有序》,第309页上栏。
(7)《桃源王氏宗谱》卷1,第24页。
(8)据《桃源王氏宗谱》卷3《宗长世录》名为“时明”,第5页a。
(9)《墓山记》,载《桃源王氏宗谱》卷16,第2页。
(10)《桃源王氏宗谱》卷8《信柱十三房世录》,第79页a。
(1)徐时栋:《烟屿楼文集》卷7《朱青石传》,第82页下栏。
(2)薛福成《后乐园记》载:“宁绍台道署西偏有独秀山……前巡道李公可琼构云石山房其侧,选属县高材生月一会,殿最其文艺,奖诲尤劬,瑰彦辈出,云石山房之名为浙士所称慕”。(《庸庵文编》卷4,载《清代诗文集汇编》第738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110页上栏)氏著《云石铭并序》载:“道光初,李公晓园(李绍昉)、周公涧东(周彦)相继为巡道,于此建云石山房课士,一时闳雅魁硕之儒暨登巍科者,多出其中”。(《庸庵文续编》卷下,载《清代诗文集汇编》第738册,第164页下栏)
(3)徐时栋:《烟屿楼文集》卷21《吴孝廉墓志铭》(乙丑,同治四年,1865),第185页下栏。
(4)徐时栋:《烟屿楼诗集》卷14《张东玉中翰(士珣)挽诗》自注:“君与余同试郡县受知于程大令朗岑、吕太守仲英两师,其后同试云石山房,复受知于李观察晓园(李绍昉)师”,载《徐时栋集》第1册,第446页上栏。
(5)《墓山记》,载《桃源王氏宗谱》卷16,第2页。
(6)徐时栋:《重葬宋儒王桃源先生祭文有序》,第309页下栏。
(7)《刑案汇览续编》卷12《刑律·贼盗·发冢》,第533页。
(8)徐时栋:《重葬宋儒王桃源先生祭文有序》,第309页下栏。
(9)《桃源王氏宗谱》卷15《宗约》,第6页a。
(10)《墓山记》,载《桃源王氏宗谱》卷16,第2页b。
(1)王梓材认为王说墓穴被掘“殊可痛恨”,“然自此而先生之为道学,虽妇人稚子亦知之矣”(《宋元学案补遗》卷6《士刘诸儒学案·鄞江家学》,第727页);王定洋撰《墓山记》,亦认为不必讳言墓葬遗失,因“此案阖邑皆知,固讳之无可讳也”(《墓山记》,《桃源王氏宗谱》卷16,第2页b);谢道周等纂修:《鄮西谢氏宗谱》卷2《湖田地图引·桃源讲学》更是记载了盗墓者江氏遭到的悲惨“报应”:“(王说)庆历五先生之一也,地位桃源乡,今望春山西,后嗣尚繁,年前有夫已氏毁其墓,吾辈中具呈声罪,卒漏网,后暴亡,碧血千年,仇竟何属,痛哉”,第3叶a。
(2)“拓本”录又据天一阁馆藏片,参见《明州历代弹碣墓志汇编·唐五代宋元卷》,第87~88页。
(3)舒亶:《宋明州长史王公墓志铭》,载《桃源王氏宗谱》卷12,第1页a。
(4)徐时栋:《宋元四明六志校勘记》卷2《劄记二·乾道四明图经》,第23页a。
(5)宋本《宝庆四明志》卷8《叙人》,第14页b。
(1)《尚书省牒赐昭惠庙额礼部状碑》,载《宁波历代碑碣墓志汇编·唐五代宋元卷》,第289~290页。
(2)脱脱等:《宋史》卷89《地理志》,中华书局1985年点校本,第2208页。
(3)黄裳、郭斯垕修纂:《永乐政和县志》卷1《名宦》,厦门大学出版社2015年点校本,第19页。
(4)参见周保《王氏宗谱序》(万历癸巳);杜思《桃源王氏家乘序》(万历戊戌);陈鸿声《续修王氏宗谱序》(乾隆壬寅);张恕《罂湖王氏谱序》(咸丰五年);邵友濂《重修宗谱序》(光绪庚寅),载《桃源王氏宗谱》卷1;陈绍虞《续修王氏宗谱序》(中华民国八年),载《桃源王氏宗谱》卷首。
(5)《桃源王氏宗谱》卷1,第1页b。
(6)《桃源王氏宗谱》卷15《存疑》,第1页b。
(7)《桃源王氏宗谱》卷15《存疑》,第3页a。
(8)《桃源王氏宗谱》卷15《存疑》,第2页b~3页a。
(9)徐时栋:《宋元四明六志校勘记》卷2《劄记二·乾道四明图经》,第23页b。
(10)徐时栋:《宋元四明六志校勘记》卷5《劄记五·宝庆四明志》,第2页b。
(11)卢文弨抱经楼本《宝庆四明志》卷8《叙人》,第14页a。卢本现藏台湾图书馆(书号03263),有“四明卢氏抱经楼”印。
(1)徐时栋:《宋元四明六志校勘记》卷2《劄记二·乾道四明图经》,第23页a。
(2)戴枚等修纂:《同治鄞县志》卷26《人物传一》,浙江古籍出版社2015年版,第15页b。
(3)《刑案汇览续编》卷12《刑律·贼盗·发冢》,第532页。
(4)宋刻本《宝庆四明志》卷8《叙人·先贤事迹》,第14页a。
(5)《宁波历代碑碣墓志汇编·唐五代宋元卷》,第155~156页。
(6)张栻:《新刊南轩先生文集》卷38《王司谏墓志》,中华书局2015年点校本,第1345页。
(7)楼钥:《朝议大夫秘阁修撰致仕王公墓志铭》,第1837页。
(8)周保:《王氏家谱序》,载《桃源王氏宗谱》卷1,第1页。
(9)《桃源王氏宗谱》卷15《存疑》,第3页a。
(10)《宁波历代碑碣墓志汇编·唐五代宋元卷》,第63页。
(1)韩崇:《宝铁斋金石文跋尾》卷中,第20页。
(2)《桃源王氏宗谱》卷15《存疑》,第1页b。
(3)《桃源王氏宗谱》卷6《历代世录》,第5页a。
(4)《宁波历代碑碣墓志汇编·唐五代宋元卷》,第75、85~86、105~106、107页。
基本信息:
DOI:10.14167/j.zjss.2025.07.012
中图分类号:K877.45;K244
引用信息:
[1]张亦冰.宋儒王说墓志疑案考——兼谈墓志作为“地方文献”的史料价值[J].浙江社会科学,2025,No.347(07):144-154+160.DOI:10.14167/j.zjss.2025.07.012.
2025-07-15
2025-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