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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国民党通过军事手段获得执政地位,且通过保甲制来控制乡村,但并不意味着其获得了对乡村的支配优势,基于此,国民党组织力图向乡村渗透。为避免"党政合一"造成乡村治理的官僚化,国民党在基层推行"党政分开"并倡导"党义治国",但在当时中央权威不足的背景下,"党国体制"的调整导致了国民党基层治理权力的空洞化和劣化,这意味着社会权力的精英化过程中断,分散的社会权力更无力制约政治权力载体的资源汲取,也就不能阻止破产的、原子化的乡村社会权力载体被反体制精英重新组织化为反体制力量。
Abstract:The early KMT gained its ruling status by means of the military,and attempted to control the rural areas by Baojia system. However,it does not mean that it had the capacity of dominating advantage. So KMT managed to penetrate into the rural areas. To avoid the bureaucratization of the rural governance because of "the unify mode of party and government" ,KMT tried to implemented "separation between party and government" ,and advocated "governing the state by party's doctrine". Nevertheless,under the background of inefficient central authority,regulation of "party-state system" caused the hollowing –out and being inferior of the root governance power,which indicated the stopping of the elitism process of the social power. The dispersive social power became more unable to restrain the political elites' resource extraction,and was unable to prevent the belly-up,atomized rural power carriers from being organized as the anti-system power by the anti-system elites.
[1]王奇生:《党员、党权与党争———1924-1929年中国国民党的组织形态》,上海书店出版社2003年版,第183~199页。
[2]徐勇:《政权下乡:现代国家对乡土的整合》,《贵州社会科学》2007年第11期。
[3]《通山文史》(第五缉),通山文史委员会编,1991年版,第36~41页
[4][5]转引自张鸣:《国民党政府的保甲制度在乡村的命运》,三农中国http://www.snzg.cn/。
[6]中国国民党中央秘书处编印:《中国国民党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记录》,1928年9月,第162~163页。转引自王奇生:《国民党党治在地方层级的运作》(1927~1937),《中国社会科学》2001年第3期。
[7]胡汉民:《胡汉民自传》,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106页。
[8]“内卷化”是指一种社会或文化模式在某一发展阶段达到一种确定的形式后,便停滞不前或无法转化为另一种高级模式的现象。国家政权内卷化,是指国家机构不是靠提高旧有的或新增机构的效益,而是靠复制或扩大旧有的国家与社会关系,如中国旧有的赢利性经纪体制来扩大其行政职能。也就是国家政权愈是加强对地方基层的控制,地方的社会愈是破败,政府愈是腐化。参见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江苏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67页。
[9]1927—1937年的十年中,政府缓慢地进行着“新县制”的改革。这一新的制度安排主要是确立县以下的区、乡(镇)、保、甲四级行政组织体系,以便有效地推行国家政策。相比较以前的政治控制体系,南京政府的这一政治设施的建设比较有效地实现了对农村的政治控制。根据国民政府的设想,每个县被分为四至十个区,分别由一名省政府任命的官员领导。区政权的建制不仅要履行统计人口、丈量土地、征收赋税、维护治安等传统的基本职责,而且要担负起兴办教育、参与自治、多种经营、发展经济等多方面具有现代化意义的新任务。乡镇一级的政权机构被赋予完成上级政令、征收赋税、摊派款项的权力和责任。最基层的建制是5户为邻、5邻为闾的邻闾制,这一制度到1934年被10户为甲、10甲为保的保甲制所代替(注:参见诸考山:《中国政治制度史》,第十章,上海三联书店1992年版。
[10]关于“政府贫困化”这一概念的大致描述,以及它对某一社会特定时期的现代化的消极影响。可参见唐贤兴等:《晚清政府的贫困化与中国早期现代化的受挫》,《文史哲》1998年第2期。
11《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农民运动资料》,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33页。
12黄冬娅:《解放前苏维埃区域的社会控制———以农会为个案的分析》,《二十一世纪》网络版,2002年第9期。
13《广东农民运动资料选编》,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360~361页。
14《地方自治之基本条件》,《国闻周报》第10卷第1期,1933-1-1。转引自田湘波:《关于训政前期中国国民党地方党政关系问题的探讨》,《二十一世纪》网络版,2003年9月号总第18期。
15《改进党务并调整党政关系案》(1938年3月31日),荣孟源主编:《中国国民党历次代表大会及中央全会资料》(下),第477页。
16《第五次中央全会重要提案汇存》,《国闻周报》1928-08-19。
17杨熙:《杨永泰先生言论集》,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1983年版,第100页。
18《训政时期党务进行计划案》,见《中央党务月刊》第12期,1929年7月。
19[德]尼克拉斯.卢曼:《信任》,瞿铁鹏、李强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年版,第104页。
20[美]威廉.H.布兰察德:《革命道德》,戴长征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年版,第335页。
21蒋介石:《党员的责任和地位与组织纪律之重要性》,《先总统蒋公全集》第一册,张其昀主编,台北中国文化大学出版部1984年版,第518页。
22《通山文史》(第五缉),通山文史委员会编1991年版,第89页。
23杜赞奇通过对1900~1942年华北农村的研究,证实了“土豪劣绅”在充当国家政权同农民之间的互动中介后,保护作用逐渐消失,而盘剥农民成为他们把持农村公职的主要目的。杜赞奇将之称为赢利型经纪人。[美]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王福明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226页。
24[意]G.萨托利:《政党与政党体制》,王明进译,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74页。
基本信息:
DOI:10.14167/j.zjss.2009.12.001
中图分类号:K258
引用信息:
[1]吴素雄,杨华.早期国民党乡村渗透的制度逻辑:从权力结构均衡分析[J].浙江社会科学,2009,No.160(12):18-24+125.DOI:10.14167/j.zjss.2009.12.001.
2009-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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