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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02,
古代东方死刑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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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 10.14167/j.zjss.2000.02.021
发布时间: 2000-03-05
出版时间: 200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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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古代东方的死刑既是那时刑法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也是一个引人注目的刑种。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 ,它可被分为简单型和复杂型、单罚型和连罚型、单一型和复合型等三大类。古代东方死刑主要适用于严重侵害王权、严重触犯神权、严重危害国家安全、严重损害家庭伦理和严重侵犯公民人身和财产权等一些重大的犯罪。它的执行与死刑审核程序 ,行刑时间和方式 ,以及赎刑和赦免等都相关。残酷性、复杂性和和法外性是古代东方死刑的三个重要侧面。形成这些侧面的原因众多 ,但其中与那时的专制统治关系特别密切 ,不可忽略这一点

Abstr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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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① 参见王立民 :《古代东方法研究》 ,学林出版社1996年版 ,第203~204、61页。

②④ 《外国法制史资料选编》(上册 ) ,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年版 ,第23、49、22页。

③ 《新旧约全书》 ,圣公会印发1940年版 ,第91、93、143~144、208、89、124、150页。

⑤ 蒋忠新译 :《摩奴法论》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版 ,第193、195、165页。

⑥选自《一六四九年会典》 ,莫斯科大学出版社 ,1961年俄文版。

⑦详见《七国考·卷十三·秦刑法》。

⑧ 《唐律疏议·贼盗》“谋反大逆”条。

⑨ 《外国法制史汇刊》(第一集 ) ,武汉大学出版社1982年版 ,第208页。

《唐律疏议·职制》“合和御药有误”条、《唐律疏议·斗讼》“殴制使府主剌吏县令”条。

〔埃及〕穆罕默德·胡泽里著 ,秦德茂等译 :《穆罕默德传》 ,宁夏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 ,第116、117、143页。

参见山东大学翻译组译 :《苏联通史》第1卷 ,三联书店1978年版 ,第258、279页。

中国世界古代史研究会编 :《世界古代史研究》第1辑 ,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年版 ,第8页。

《唐律疏议·斗讼》“殴詈祖父母父母”、“告祖父母父母”条。

《唐律疏议·贼盗》“谋杀人”、“强盗”条。

《贞观政要·刑法第三十一》。

《唐律疏议·断狱》“死囚复奏报决”条。

穆罕默德·伊库乌尔·西第奇著 ,全理其等译 :《伊斯兰刑法》,西南政法学院法制史教研室 ,1984年印行 ,第47页。

《后汉书·刑法志》。

《左传·桓公十五年》。

《唐六典·刑部》。

《历代刑法考·行刑之制考》。

《唐律疏议·断狱》“立春后秋分前不决死刑”条。

《后汉书·陈宠传》。

详见《希伯来法系初期立法的基本精神》 ,《法学丛刊》第二卷 ,第七、八期合刊 ,1934年5月15日。

详见王立民 :《唐律新探》 ,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3年版 ,第118~120页。

《唐律疏议·名例》“十恶”条。

《旧唐书·刑法志》。

《渭南文集·条对状》。 “罗斯真理”又称“罗斯法典”。

参见《苏联国家与法的历史》上册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 ,第47页。

《历代刑法考·刑法分考四》。

基本信息:

DOI:10.14167/j.zjss.2000.02.021

中图分类号:D909.9

引用信息:

[1]王立民.古代东方死刑论[J].浙江社会科学,2000(02).DOI:10.14167/j.zjss.2000.02.021.

发布时间:

2000-03-05

出版时间:

200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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