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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07, No.299 136-143+160
汲冢争讼与流失简真伪之辨
基金项目(Foundation): 贵州省2020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国学单列一般课题“现代学术思潮与多学科视野下的《穆天子传》研究”(20GZGX16)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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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 10.14167/j.zjss.2021.07.014
发布时间: 2021-07-08
出版时间: 2021-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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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竹书纪年》《穆天子传》等汲冢竹书出土以来,长期受到学术界的高度重视,然迄今为止,汲冢书出土的年代、汲冢墓主及位置等若干关键性问题,仍存在着诸多无法破解的谜团。在材料并不具备、信息并不完整、证据并不充分的情况下,总体上先入为主地判定汲冢为战国晚期墓葬,并在此基础上讨论包括《穆天子传》《竹书纪年》在内的汲冢书的写定年代,则未免显得过于绝对和武断。20世纪90年代以来,大量来历不明、出土背景不清的各种流失简陆续整理出版。这些流失简的整理出版为中国古典学研究提供了丰富的新材料,同时引发了关于上博简、浙大简、清华简、北大简等流失简真伪的质疑、辨伪及若干答辩和反击。从学术史视角观察,以上论辩基本上是在学术层面展开的,但论辩的性质却颇为复杂,值得进一步深入思考。

Abstract:

Since the unearthed bamboo books such as "The Bamboo Annals" and "The Biography of the Mu Emperor", they have long been highly valued by academia. So far, however, there are still many unsolvable mysteries on several key issues such as the date of the excavation of the Jizhong (汲 冢 ) books, the owner of the Jizhong ( 汲 冢 ) tomb and its location. In the absence of materials, complete information and sufficient evidence, it is too absolute and arbitrary to determine the date of Jizhong (汲 冢 ) as a late Warring States tomb, and to discuss the date of Jizhong(汲 冢 ) books, including "The Biography of the Mu Emperor" and "The Bamboo Annals". Since the 1990 s, a large number of lost bamboo slips of unknown origin and unclear background have been sorted out and published one after another. The sorting and publication of various lost bamboo slips provided a wealth of new materials for the study of Chinese classical studies. At the same time, it caused questions about the authenticity of the lost bamboo slips, such as Shanghai Museum bamboo slips, Zhejiang University bamboo slips, Tsinghua bamboo slips, and Peking University bamboo slips, as well as several replies and counterattack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academic history, the above debates are basically carried out on the academic level, but the nature of the debates is quite complicated and it is worth further thinking.

参考文献

(1)(11)(46)(47)(60)房玄龄等:《晋书》,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70、1432、490、1433、70页。

(2)司马迁:《史记》卷四《周本纪》,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149页。

(3)张怀瓘:《书断》,载《泰州文献》第四辑,凤凰出版社2015年版,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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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陈梦家:《汲冢书考》,载《六国纪年》,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173页。朱希祖也指出,《史记·周本纪·正义》谓在晋咸和五年,“此实咸宁五年之误”。朱希祖:《汲冢书考》,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11页,注释(1)。

(6)(7)(61)杜预注,孔颖达疏:《春秋左传正义后序》,载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下册,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2187、2188、2187页。

(8)(15)虞世南:《北堂书钞》,中国书店1989年版,据光绪十四年南海孔氏刊本影印,第386、186页。

(9)(14)李昉等:《太平御览》,中华书局1995年版,第2520、1106页。

(10)《晋书》卷三十六《卫恒传》:“太康元年,汲县人盗发魏襄王冢,得策书十余万言。”载房玄龄等《晋书》卷三十六《卫恒传》,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061页。《晋书》卷十六《律历志上》:“武帝太康元年,汲郡盗发六国时魏襄王冢,亦得玉律。”“汲郡盗发六国时魏襄王冢,得古周时玉律及钟、磬。”载房玄龄等《晋书》卷十六《律历志上》,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475、490页。《隋书·经籍志》:“晋太康元年汲郡人发魏襄王冢,得古竹简书,字皆科斗。”载魏征等《隋书》卷三十三《经籍志二》,中华书局1973年版,第959页。

(12)(62)郭璞注:《穆天子传》(本书与《神异经》《十洲记》《博物志》合订),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2页。

(13)(24)《太公吕望表》:“太康二年,县之西偏有盗发冢而得竹策之书。”载王昶辑《金石萃编》(第一册)卷三十二《太公吕望表》,中国书店1985年版,(本卷)第1页。

(16)《初学记》卷十二《秘书监九》“次竹书”下记载:“太康二年汲郡冢中得竹书,勗躬自撰次注写,以为中经,列于秘府。”载徐坚等《初学记》,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295页。

(17)《文献通考·经籍考》:“《穆天子传》六卷。晁氏曰:‘晋太康六年,汲县民盗发古冢,所得凡六卷八千五百一十四字,诏荀勗、和峤等以隶字写之云’。”载马端临《文献通考·经籍考》,华东师大古籍研究所标校,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511页。

(18)《尚书·咸有一德》孔颖达疏:“《纪年》之书,晋太康八年发魏安釐王冢得之”。孔颖达:《尚书正义》卷八《咸有一德》,载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上册,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65页。

(19)晁公武:《郡斋读书志校证》,孙猛校证,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360页。

(20)(36)(37)(48)(52)程平山:《竹书纪年与出土文献研究之一:〈竹书纪年〉考》上册,中华书局2013年版,第6、15、15、38、65页。

(21)(22)(23)(31)(32)(33)(44)陈梦家:《汲冢书考》,载《六国纪年》,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174、174、174、174、174、174、175页。

(25)卫辉市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编:《卫辉市志》,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3年版,第553页。

(26)侯大节纂修:《(万历)卫辉府志》,载中国科学院图书馆选编《稀见中国地方志汇刊》第34册,中国书店1992年版,第642页。

(27)辉县市史志编纂委员会编:《辉县市志》,中州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739~740页。

(28)雷学淇:《竹书纪年考证》,载四库未收书辑刊编纂委员会编《四库未收书辑刊·叁辑》拾贰册,北京出版社2000年版,第108页。

(29)(30)(38)(39)(40)(41)(42)(43)朱希祖:《汲冢书考》,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1、1~2、5、3、4、5、5、3~4页。

(34)王应麟《困学纪闻》卷二:“(《周书》七十一篇),《隋》、《唐志》系之汲冢,然汲冢得竹简书在咸宁五年,……按《晋·束皙传》,太康二年,汲郡得竹书七十五篇,其目不言周书。《纪》云咸宁五年,《左传后序》云太康元年,当考。”载王应麒《困学纪闻》卷二《书》,栾保群、田松青校点,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版,第53页。

(35)有的学者综合前人已有研究成果,作出如下判断:“关于汲冢的发现年代,《晋书》等文献有咸宁五年、太康元年、太康二年、太康八年等不同记载,《晋书》多讹误,当以荀勖所记及碑刻为正。在汲冢竹书出土前后,荀勖始终任中书监负责校理书籍,所以他记录的太康二年是最权威的资料,并且这个记载不仅在傅畅《晋诸公赞》、王隐《晋书》、房玄龄等《晋书》可以找到同样的记载,而且有晋代碑刻的支持。因此,我们说当以荀勖所记与碑刻为正。所以,晋武帝太康二年(281年),汲郡汲县出汲冢竹书。”载程平山《竹书纪年与出土文献研究之一:〈竹书纪年〉考》上册,中华书局2013年版,第15页。

(45)任乃宏:《“汲冢主人”新考---兼及〈穆天子传〉的作者与时代》,《邯郸学院学报》2017年第4期。

(49)(50)(51)(53)郭宝钧:《山彪镇与琉璃阁》,科学出版社1959年版,第6、52、52、75页。

(54)(55)(56)高明:《略论汲县山彪镇一号墓的年代》,《考古》1962年第4期。

(57)陈昭容:《论山彪镇一号墓的年代及国别》,《中原文物》2008年第3期。

(58)刘雄:《山彪镇与琉璃阁再研究》,首都师范大学硕士2009年学位论文,第30~31页。

(59)徐大江:《卫辉汲城、汲冢遗址调查报告》,《青年时代》2018年第19期。

(63)杜预《春秋经传集解后序》及司马贞《史记·魏世家·索隐》分别记载:“其《纪年篇》起自夏殷周三代王事,无诸国别也,唯特记晋国,……晋国灭独记魏事,下至魏哀王之二十年,盖魏国之史记也”,“《汲冢纪年》终于哀王二十年,昭王三年丧毕,始称元年耳”。朱希祖指出,“哀王实为襄王,形近而误。”然《晋书·束皙传》记载:“初发冢者烧策照取宝物,及官收之,多烬简断札,文既残缺,不复诠次。”梁玉绳亦说,“(《纪年》)竹简出于汲冢,断烂倒错,其岁次年数大半不足信,兼有伪乱,当慎取之”。即使杜预、司马贞明确言及,《古本竹书纪年》的下限为魏襄王二十年,然《纪年》的时代下限能否一并证明汲冢出土所有“文既残缺”的“烬简断札”的时代下限均为魏襄王二十年?显然以此断定汲冢为战国后期魏墓,证据并不充分。参见杜预注、孔颖达疏《春秋左传正义后序》,载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下册,中华书局版1980年,第2187页;司马迁《史记》卷四十四《魏世家》,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1852页;朱希祖《汲冢书考》,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5页;房玄龄等《晋书》卷五十一《束皙传》,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433页;梁玉绳《史记志疑》卷三《周本纪》,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16~117页。

(64)(65)姚际恒:《古今伪书考》,顾颉刚点校,景山书社1929年版,第19页。

(66)杨宪益:《〈穆天子传〉的成作年代及其作者》,《译余偶拾》,山东画报出版社2006年版,第87页。

(67)(68)郭璞注,王贻梁、陈建敏校释:《〈穆天子传〉汇校集释》,中华书局2019年版,《整理前言》第4、5页。

(69)刘蔚华:《重重迷雾上博简》,《山东社会科学》2006年第12期;刘蔚华:《关于诠释与证据——再评重重迷雾上博简》,《山东社会科学》2008年第8期。

(70)刘蔚华:《重重迷雾上博简》,《山东社会科学》2006年第12期。

(71)刘蔚华:《关于诠释与证据——再评重重迷雾上博简》,《山东社会科学》2008年第8期。

(72)刘氏在文章中讲到:“2006年12期《山东社会科学》杂志刊登了我的一篇质疑上海博物馆竹书真伪性的文章,曾在山东引起了一些学者的关注。不久,《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杂志在2007年2月号上作了转载,此后,一些学术性网站转载了文章并展开讨论,又在全国学界引起了许多肯定或否定的反响,形成了一些零星的讨论。2008年2月,发现此文又被海外学术打假的著名网站《新语丝》转发,,不仅在海外引起了注意,一些原来没有注意到此文的国内学者也有了种种反响”。参见刘蔚华《关于诠释与证据——再评重重迷雾上博简》,《山东社会科学》2008年第8期。

(73)刘氏说:“在讨论中,有先生质问我:‘既然你要证伪,请拿出证据来’”,刘氏以“上博简原物不在我手中,要求由质疑者拿出证据是不合理的”回答,正可证实刘氏对上博简真伪的质疑,并未举证出一条具有说服力的证据。参见刘蔚华《关于诠释与证据——再评重重迷雾上博简》,《山东社会科学》2008年第8期。

(74)邢文:《浙大藏简辨伪》(上),《光明日报》2012年5月28日;邢文:《浙大藏简辨伪》(下),《光明日报》2012年6月4日;邢文:《浙大藏简再辨伪——文本复原的关联性与浙大伪简再批判》,《光明日报》2012年6月25日;邢文:《楚简书法的笔法与体势——答刘绍刚先生》,《光明日报》2012年7月2日;邢文:《北大简〈老子〉辨伪》,《光明日报》2016年8月18日;邢文:《“辨证之美”与“散点透视”——北大简〈老子〉再辨伪》,《光明日报》2016年9月12日;邢文:《技术书法学与简牍辨伪》,《光明日报》2016年12月19 日。学术界亦有个别学者对浙大简真伪提出质疑,但论点、论据基本重复邢文的文章,并无任何新的发明。参见杨德春《浙江大学藏简辨伪》,《辽东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1期。

(75)曹锦炎:《浙大楚简毋庸置疑——从文本角度论浙大楚简的真实性》,《光明日报》2012年6月18日;刘绍刚:《从文字形体和书法看“浙大简”》,《光明日报》2012年7月2日;曹锦炎:《再论浙大简的真伪——答邢文先生》,《南方周末》 2012年7月19日;武家璧:《论浙大楚简〈四日至〉的天文历法内涵及其意义(上)》,http://www.gwz.fudan.edu.cn/,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站,2012年9月11日;浅野裕一、小泽贤二:《浙江大〈左传〉真伪考》,汲古书院,2014年1月;李开:《关于北大简〈老子〉的辨伪》,《光明日报》2016年9月12日;姚小鸥:《由拼接与书法看真伪——与郉文先生商榷》,《光明日报》2016年12月12日。

(76)学术界普遍认为邢文的辨伪文章写得“并不是很到位”,无论对浙大简,还是北大简《老子》的辨伪,基本都是从竹简的形制、文字内容、书法风格几个方面加以判断。以形制为例,邢氏指出两种竹简均没有契口、编绳,长短宽窄不一等,而以上现象在其它出土的竹简中,同样普遍存在。又如,邢氏用宋元人对楷书或行草书的一些书法概念和名词来评价浙大简,恐并非一般性的材料运用不当或证据不妥。

(77)(78)(79)(80)(81)(82)(83)(84)(90)刘成群:《清华简与古史甄微》,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第23、29、30、30、30、31、31、31、26 页。

(85)(86)(87)(95)刘钊:《当前出土文献与文学研究的几点思考》,《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4期。

(88)曹锦炎:《再论浙大简的真伪——答邢文先生》,《南方周末》2012年7月19日,第E24版。

(89)姜广辉:《“清华简”鉴定可能要经历一个长期的过程——再谈对〈保训〉篇的疑问》,《光明日报》2009年6月8日。

(91)邢文:《浙大藏简再辨伪——文本复原的关联性与浙大伪简再批判》,《光明日报》2012年6月25日。

(92)(93)(94)曹锦炎编著:《浙江大学藏战国楚简》,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序》第1页,《前言》第2、3~4页。

基本信息:

DOI:10.14167/j.zjss.2021.07.014

中图分类号:K877.5

引用信息:

[1]周书灿.汲冢争讼与流失简真伪之辨[J].浙江社会科学,2021,No.299(07):136-143+160.DOI:10.14167/j.zjss.2021.07.014.

基金信息:

贵州省2020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国学单列一般课题“现代学术思潮与多学科视野下的《穆天子传》研究”(20GZGX16)成果

发布时间:

2021-07-08

出版时间:

2021-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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