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826 | 102 | 140 |
| 下载次数 | 被引频次 | 阅读次数 |
当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已转化为法律语词,构成了民法的基础规范。对裁判文书统计分析表明,核心价值观在民事裁判说理中的适用呈现逐年递增、区域级差、层级下移以及简易程序适用、独任制适用、家事案例适用等特点。通过类型化分析发现,适用方式有单独适用和复合适用,适用功能有价值宣示、教育说教、补强说理和说理依据。规范缺失导致适用方式混乱、功能定位不清,甚至出现裁判说理向核心价值观这类一般条款逃逸的问题。核心价值观适用的正当性源于法律与政治的双向塑造、核心价值观的法律规范转化以及裁判说理中凝聚价值共识的客观需求。在适用过程中,只有坚持依据次序化、目的解释明晰化和语言修辞通俗化,通过裁判说理将核心价值观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才能使核心价值观条款助益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Abstract:At present, socialism core values have been transformed into legal terms, which constitute the basic norms of civil law. The statistical analysis of the judgment documents shows the application of core values in the civil judgment theory increasing year by year, its regional level differentiating, level shifting down, as well as summary procedure, sole-judge trial, family case applying and so on. Through analyzing types, it is found that the applicable methods can be divided into sole and joint application, and such applicable functions as valuable declaration, education preaching, reinforcing reasoning and reasoning. The lack of criterions leads to confusing application, unclear function positioning, and even the application of general provisions such as core values etc. in the judgment and reasoning. The legitimacy of the application of core values stems from the two-way shaping of law and politics, the transformation of legal norms of core values,and the objective needs of consensus on value in refereeing. In the process of application, only by insisting on ordering, clarifying purpose and vocabulary of language, and transforming core values into people's affective commitment and daily habits through judgment and reasoning, can core value clauses contribute to national governance system and the modernization of governance capabilities.
(1)杨某因段某某在电梯内吸烟而进行劝阻,导致双方发生言语争执。后段某某心脏病发作猝死。田某某(段某某的妻子)以侵犯段某某生命权为由起诉杨某,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二审认为,一审判令劝阻者分担损失,不利于促进社会文明,据此改判,驳回原告诉请。参见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豫01民终14848号民事判决书;《田某某诉杨某生命权纠纷一案二审宣判》,http://zzfy.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25485,2018年2月10日访问。
(2)参见陈金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方法论诠释》,《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17年第4期;冯玉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要义和途径》,《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17年第4期;杨凯:《论民事诉讼文书样式实例评注研究的引领功用》,《中国法学》2018年第2期;孟融:《中国法院如何通过司法裁判执行公共政策---以法院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案例为分析对象》,《法学评论》2018年第3期。
(3)本文数据来源为无讼案例(http://www.itslaw.com/bj)网络数据库,检索词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检索范围为“法院观点”,检索限制项为“案件类型:民事”、“文书性质:判决”,最后检索时间为2018年1月12日,检索结果为342篇。筛选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词语仅为案件事实的文书以及重复的文书,最后得到276篇有效判决书。我们于2018年6月24日再次检索发现,仅有两份裁判文书适用《民法总则》第一条进行说理,分别是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豫01民终14848号民事判决书、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吉05民终66号民事裁定书。
(4)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人民法院工作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若干意见》,《人民法院报》2015年10月14日第3版。
(5)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公布10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人民法院报》2016年3月10日第3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人民法院报》2016年8月23日第3版。
(6)参见(2016)湘0124民初318号、(2016)湘0124民初4033号等66篇民事判决书。
(7)参见祖鹏:《责任与担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基层法院的生动实践》,《人民法院报》2016年10月16日第5版。
(8)潘剑锋:《中国民事审判程序体系之科学化革新---对我国民事程序及其相互关系的反思》,《政法论坛》2012年第5期。
(9)杨卫国:《论民事简易程序系统之优化》,《法律科学》2014年第3期。
(10)张雪纯:《合议制与独任制优势比较---基于决策理论的分析》,《法制与社会发展》2009年第6期。
(11)杜万华:《弘扬核心价值观促进家风家庭建设》,《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8年第1期。
(12)参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党建》2014年第1期。
(13)参见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冀04民终3783号民事判决书。
(14)参见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2016)粤1973民初8916号民事判决书;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苏05民终8441号民事判决书;山西省尧都区人民法院(2017)晋1002民初2394号民事判决书。
(15)参见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鲁06民终1550号民事判决书,该案一审判决书文号为(2015)莱山民三初字第592号。
(16)参见四川省资中县人民法院(2017)川1025民初2443号民事判决书;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2016)豫0181民初4657号民事判决书。
(17)参见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2017)皖0181民初2775号民事判决书;安徽省金寨县人民法院(2016)皖1524民初1072号民事判决书。
(18)黄现清:《裁判文书说理的法理分析》,《政法论丛》2016年第1期。
(19)[美]罗斯科·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沈宗灵译,商务印书馆2010年版,第62页。
(20)[英]哈特:《法律的概念》,许家馨、李冠宜译,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第179页。
(21)[美]埃德加·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531页。
(22)[德]伯恩·魏德士:《法理学》,丁晓春、吴越译,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第336页。
(23)王泽鉴:《民法思维:请求权基础理论体系》,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94页。
(24)陈金钊:《法治与改革的关系及改革顶层设计》,《法学》2014年第8期。
(25)吕宗麟:《论法律正义与司法权之政治权力运作关联性》,《岭东财经法学》第五期。
(26)参见《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人民日报》2016年12月26日第1版。
(27)黄宇骁:《论宪法基本权利对第三人无效力》,《清华法学》2018年第3期。
(28)See Monica A.Zimmerman and Gerald J.Zeitz,Beyond Survival:Achieving New Venture Growth by Building Legitimacy,The 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Vol.27,No.3(Jul.,2002),p.420.
(29)曹志勋:《对民事判决书结构与说理的重塑》,《中国法学》2015年第4期。
(3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裁判文书引用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2009年通过)第2条规定:并列引用多个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引用顺序如下:法律及法律解释、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或者单行条例、司法解释。同时引用两部以上法律的,应当先引用基本法律,后引用其他法律。引用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先引用实体法,后引用程序法。
(31)王亚新:《日本的民事裁判文书:说理的形式和方法》,《人民法治》2015年第10期。
(32)凌斌:《法官如何说理:中国经验与普遍原理》,《中国法学》2015年第5期。
(33)任强:《司法方法在裁判中的运用---法条至上、原则裁判与后果权衡》,《中国社会科学》2017年第6期。
(34)参见河北省安国市人民法院(2016)冀0683民初913号民事判决书。
(35)梁慧星:《民法解释学》,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第232页。
(36)雷磊:《法律方法、法的安定性与法治》,《法学家》2015年第4期。
(37)参见广西田林县人民法院(2017)桂1029民初433号民事判决书。
(38)参见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鄂03民终36号民事判决书。
(39)[美]本杰明·卡多佐:《司法过程的性质》,苏力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74页。
(40)舒国滢:《法哲学沉思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04~105页。
(41)参见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2016)浙1121民初5187号民事判决书。
(42)陈金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方法论诠释》,《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17年第4期。
(43)刘星:《司法方法中的推理、管理、修辞及司法公正---以“要件审判九步法”为样本》,《法学》2015年第4期。
(44)See Taisu Zhang,The Pragmatic Court:Reinterpreting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 of China,Columbia Journal of Asian Law,Vol.25,No.1(2012),pp.60~61.
(45)[德]阿图尔·考夫曼:《法律哲学》,刘幸义等译,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第138~140页。
基本信息:
DOI:10.14167/j.zjss.2019.03.005
中图分类号:D925.1
引用信息:
[1]周尚君,邵珠同.核心价值观的司法适用实证研究——以276份民事裁判文书为分析样本[J].浙江社会科学,2019,No.271(03):39-49+156.DOI:10.14167/j.zjss.2019.03.005.
基金信息: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研究”(17VHJ006)之阶段性成果
2019-03-14
2019-03-14